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文件
宁民宗【2011】87号
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
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民族宗教局:
11月29日,全省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现场座谈会在福清召开,为全面推行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迎接国家宗教事务局的检查验收,我局专门成立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现将林致知副厅长《在全省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现场座谈会上的讲话》转发给你们,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对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:
一、加强领导。抓好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,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重要抓手,各县(市、区)民宗局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成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这项工作。
二、认真摸底。为了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、宗教团体的财务管理现状,各县(市、区)民宗局要认真填写《宁德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调查摸底表》、《宁德市宗教团体财务监督管理调查摸底表》(表格附后),做好宗教活动场所、宗教团体财务管理摸底工作,于2012年1月10日前汇总情况、上报我局。
三、统一票据。各县(市、区)民宗局要指导各团体统一印制本县(市、区)宗教活动场所收款票据,各宗教活动场所到所在团体领取使用。
四、检查指导。各县(市、区)民宗局要加强对财务管理不完善、尚无银行帐户、财务制度不健全场所的检查指导,督促场所及时到银行立户、建立完善管理小组和规章制度。我局拟在明年三月左右进行检查督促,并适时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交流汇报会议,促进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,推动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上新台阶。
附件:1、在全省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现场座谈会上的讲话
2、宁德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调查摸底表
3、宁德市宗教团体财务监督管理调查摸底表
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
主题词:宗教 财务 监督管理 通知
抄送:天主教闽东教区,各市级宗教团体 |
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15日印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