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7日,福鼎市道教协会为进一步加强对道教宫观和道场活动的管理,提升道教宫观负责人和散居道士法律意识和管理能力,举办宗教法律法规培训,辖区各宫观负责人约300人参加培训。副会长徐本银组织学习《宗教事务条例》;
副会长兼秘书长郑昌蕉组织学习传达福建省民宗厅和财政厅[2022]40号文,关于印发《贯彻实施(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)工作方案》 的通知;副会长蔡孙欧组织学习《道场管理决定》。通过此次培训,进一步增强了我市道教界人士的法治意识,引导他们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能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,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依法治理宫观做出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