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鼎市道教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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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政策

第一届福鼎市道教协会章程

发布日期:2015/9/8 16:16:21阅读次数:字号:

(一九九七年七月十日第一届代表大会通过

 

总     

 

    第一条  本会定名为福鼎市道教协会”。

    第二条  本会是福鼎市道教界的全市性的爱国宗教团体。

    第三条  本会的宗旨:在人民政府领导下团结全市道教界人士,爱国爱教,遵守国家《宪法》、法律、法规政策,继承和发扬道教优良传统,代表道教界合法权益,协助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,促进国家安定团结,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祖国统一,维护世界和平作贡献力量

    

 

章      

 

第四条  本会致力于道教界指导性工作。

一、反映道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意见和要求,提出建议。

二、协助政府落实宗教政策。

三、组织道教界人士学习时事政策,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。

四、促进宗教活动正常化,一切宗教活动必须在国家《宪法》,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。

五、反对利用道教进行违法、非法活动。

第五条  推动道教界人士自立自养

一、引导道教界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,举办生产劳动,努力实现自养。

二、办好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。

三、协助道教界管理好宗教活动场所,保护好文物古迹及落实开辟旅游景点。

第六条  帮助道教界培养人才

一、进行道教文史资料征集,探讨法事科仪规范,引导正常的宗教参学。

二、对道教的历史和现状进行研究,对不规范的道教移俗进行修改。

三、加强同港、澳、台及海外道教界人士的联系,并积极开展国际友好往来。

 

 

章    会   员

 

  本会会员为体会员和个体会员相结合

一、团体会员,经政府批准登记的道教宫观,民间信仰庙宇。

二、个体会员,全真道士、俗居道士、居士。

经宗教部门认可的正一派、净明派、菩提道。

    三、会员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凡退会的会员必须提前申请办理本会有关规定手续。

    四、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会员义务6个月以上者,经常务理事会研究,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
  会员权利和义务

一、有权参加本会代表大会的代表竞选,理事会的理事竞选;

二、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教务活动,对理事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;

三、有义务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
四、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;

五、积极宣传、贯彻党的信仰自由政策、法律、法规;

六、按规定准时交纳会员费。

 

章    组织机构

 

  本会全市代表会议每五年举行一次,由理事会召集,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。

全市代表会议的职权是:

一、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;

二、讨论并决定本会的重大问题;

三、修改福鼎市道教协会章程;

四、选举理事会。

  本会设理事会。由全市代表会议选举产生。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,全市代表会议如提前或延期举行,理事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。

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,由常务理事会召集,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。

在全市代表会议闭会期间,理事会执行全市代表会议的决议,讨论并决定本会的重大问题。

第十一条  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,讨论决定重大事项。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。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二次,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。

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或会长授权副会长召集。

第十二条  常务理事会设会长一人,副会长若干人,秘书长一人,由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。

会长、副会长主持常务理事会和日常会务工作,秘书长协助会长工作。

理事会应工作需要时可设副秘书长若干人,由会长提名经常务理事会通过。副秘书长、协助秘书长工作。副秘书长以外的工作人员,由会长委派。

 

章    工作与管理机构

 

第十  本会工作部门设置。常务理事会下设:办公室、外务工作办公室、研究室、教务科、人秘科。

理事会分设正一派工作委员会、净明派工作委员会、本地道工作委员会、俗居道工作委员会。

第十  管理机构设置。常务理事会下设财务处、宫观管理委员会、道场管理委员会。

常务理事会下设派出住地有:桐山片管委会、桐城片管委会、前程片管委会、贯叠片管委会、阳头片管委会、白潘片管委会、秦店片管委会、嵛硖片管委会。本会根据工作需要时再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。

第十五条  各工作部门设主任一人、副主任二人。各管理机构设主任一人、副主任若干人、秘书一人。

 

章      责

 

第十  常务理事会为本会最高的执行职能,并根据理事会的工作需要,有权修改和制定管理条例以及暂行措施。

第十  常务理事会下设的各管理机构和工作部门,工作和活动对常务理事负责,日常工作受本会办公会议领导。

第十八条  本会下属的各办公室、工作委员会、片管委会,必须履行常务理事会所交办的各项任务。

第十九条  各工作委员会有责任和义务,根据各自委员会的实际情况与存在的问题,进行讨论、研究。便以协助常务理事会制定管理制度的完善。

第二十条  各片管委会要理顺好、管理好各自的会务工作,以安定团结为主导,解决好新问题、矛盾,树立起新的风尚。

第二十一条  进行对各种道场法事的监督,保障正常的宗教活动,抵制非法和变相封建迷信的活动,维护社会秩序、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。

第二十二条  凡是在本市境内所举行三天以上(含三天)的各种类型的道场法事,都必须报市道协审批;二天以内(含二天)报经片管委会审批。

第二十三条  本会设立财会制度及相应的财会管理办法,一切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财经纪律。

第二十四条  本会财经由会长负责制。

一、一般性项目开支由会长审批;

二、重大项目开支提交常务理事会通过。

第二十五条  本会全体会员、代表、理事,都有遵守本章程的义务。

 

章      费

 

二十六  本会经费由理事会筹措,各委员会、宫观、坛位、会员等都有缴纳会员费的义务,接受社会乐助,并且要大力支持。

二十七  凡是从事各种道场、法事活动的会员,都有义务上缴纳适当的管理费和办公费用。

 

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本会会址设在福鼎市中山中路福祥大厦六楼

  本会的终止随着“中国道教协会”的终止。

第三十条  本章程经本会全市代表会议通过后实行。

 

 

 

  福鼎市道教协会

一九九七年七月十日

 

 

 

 

主报:市民政局、市宗教局

抄报:市委统战部、洪部长